期刊借阅规则

期刊借阅规则

一、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后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。

二、读者可带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室,雨具等物品应存放在固定区域。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以免丢失。

三、请正确使用代书板,一次限取一本期刊(报纸),阅毕,将期刊(报纸)放回原处,取回代书板。保证期刊(报纸)排列有序。

四、拿到期刊(报纸)时请全面查看,如发现缺页、涂抹、撕裂现象,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否则一经发现,责任由读者自负。

五、阅览室的期刊(报纸)概不外借。擅自将期刊、报纸带出阅览室外者,一经发现,按盗窃论处,将严肃按照有关规定处罚。

六、请爱护期刊(报纸)和公共设施,不得在期刊(报纸)上涂抹、圈画、扯图、撕页,严禁在阅览桌、椅上涂写、刻划。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处罚

七、为保持室内安静,请勿大声喧哗、谈笑聊天,并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,接、打电话请到室外;衣着不整者谢绝入内。

八、请保持室内整洁,勿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;不得将食物、饮料等带入室内。

九、室内禁止吸烟;不得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内。

十、离开座位时请将椅子推回原处,代书板送回原处。

报刊管理规定

一、 本规定指的报刊,是指为了满足全体师生员工的教学、学习需要而购买的报纸、杂志等。

二、 报纸、杂志由期刊部统一订阅。每年11月下旬图书馆向全体师生员工发报刊目录荐购通知,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,汇总后报学院领导审批,方可订阅。

三、 报纸、杂志由期刊部统一负责保管,期刊部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加强阅读的宣传和引导。

四、 期刊部应通过图书管理系统及时对新到馆的杂志进行签收,通过图书管理系统掌握期刊报纸的订购、签收、阅读量情况,做到合理安排,提高利用率。

五、 期刊部在保证开发时间的同时,及时整理现刊,摆放有序整齐,及时做好过刊下架装订工作。

六、 开架阅览的报纸、杂志可随意阅览,阅览完毕放回原处,不得擅自带出期刊部。

七、 爱护书刊,文明阅读。

(数据更新至2022年04月06日)

鲁ICP备:09033875号鲁公网安备 37131102371330号  学院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联系电话:图书馆0539-2872260;网络中心2872218